时间:2017/12/26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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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法院第四十四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期曝光台

又一批“老赖”又将“红”了

清晰的照片

看清老赖的真面目

申胜利

1

被执行人:申胜利

性别:男

年龄:62岁

公民身份证:XXXX

执行案号:()云执号

立案时间:年03月29日

执行依据文号:()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楚雄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楚雄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申胜利、王苏云、申宇共同支付申请人孙元波执行款.08元、支付利息并承担案件相关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其他规避执行

王苏云

2

被执行人:王苏云

性别:女

年龄:62岁

公民身份证:XXXX

执行案号:()云执号

立案时间:年03月29日

执行依据文号:()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楚雄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楚雄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申胜利、王苏云、申宇共同支付申请人孙元波执行款.08元、支付利息并承担案件相关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其他规避执行

申宇

3

被执行人:申宇

性别:女

年龄:31岁

公民身份证:531986XXXX

执行案号:()云执号

立案时间:年03月29日

执行依据文号:()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楚雄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楚雄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申胜利、王苏云、申宇共同支付申请人孙元波执行款.08元、支付利息并承担案件相关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其他规避执行

何汝亮

4

被执行人:何汝亮

性别:男

年龄:46岁

公民身份证:XXXX

执行案号:()云执号

立案时间:年02月16日

执行依据文号:()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楚雄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楚雄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何汝亮支付申请人徐天彩执行款元、支付利息并承担案件相关执行费用。

执行案号:()云执号

立案时间:年02月16日

执行依据文号:()云23民终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楚雄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楚雄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何汝亮支付申请人杨家堂执行款元、支付利息并承担案件相关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其他规避执行

张丽仙

5

被执行人:张丽仙

性别:女

年龄:36岁

公民身份证:531981XXXX

执行案号:()云执号

立案时间:年02月07日

执行依据文号:()云民初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法院:楚雄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楚雄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张丽仙支付申请人袁兴秀执行款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其他规避执行

宋永林

6

被执行人:宋永林

性别:男

年龄:36岁

公民身份证:531981XXXXX

执行案号:()云执号

立案时间:年11月4日

执行依据文号:()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楚雄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楚雄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宋永林、张艳凤、李贵文、李贵武共同支付申请人马存旺执行款元,并承担案件相关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张艳凤

7

被执行人:张艳凤

性别:女

年龄:29岁

公民身份证:XXXX

执行案号:()云执号

立案时间:年11月4日

执行依据文号:()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楚雄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楚雄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宋永林、张艳凤、李贵文、李贵武共同支付申请人马存旺执行款元,并承担案件相关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普绍荣

8

被执行人:普绍荣

性别:男

年龄:31岁

公民身份证:531986XXXX

执行案号:()楚执字第号

立案时间:年7月10日

执行依据文号:()楚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楚雄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楚雄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普绍荣对被告周晓春尚欠原告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96元、利息、案件相关诉讼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刘锡平

9

被执行人:刘锡平

性别:男

年龄:52岁

公民身份证:531965XXXX

执行案号:()楚执字第号

立案时间:年11月20日

执行依据文号:()楚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楚雄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楚雄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刘锡平偿还原告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元、利息、承担案件相关诉讼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颜郡

10

被执行人:颜郡

性别:女

年龄:35岁

公民身份证:531982XXXX

执行案号:()楚执字第号

立案时间:年7月28日

执行依据文号:()楚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楚雄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楚雄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颜郡归还梁蕊借款元、支付利息并承担案件相关诉讼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其他规避执行

双柏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下列被执行人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诚信社会体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已依法将其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并限制高消费。现将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媒体公布,敦促所有被执行人七日内到本院主动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1吴俊静

苏天才

住址:双柏县大庄镇代么古村委会大村下组35号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XXXX17

案号:()云执27号

案由:离婚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双民初字第85号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共同所生之子张馨富由张国兰负责抚养,苏天才于年1月时起至张馨富年满十八周岁时止,每月给付抚养费元(于每年12月10日前给付当年的抚养费)。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2

李有德

住址:双柏县爱尼山乡力丫村委会酸梨树村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53198XXXX14

案号:

1、()云执53号

2、()云执54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

1、()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2、()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李有德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李生荣借款本金人民币10万元及截止年9月21日止的借款利息.00元;年9月22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照年利率16.2%支付,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支付复利。

2、李有德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李生和借款本金人民币10万元及截止年7月21日止的借款利息.38元;年7月22日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照借款本金10万元,年利率13.%支付,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复利。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3

黄忠进

住址:双柏县太和江林场二连管理护点3幢6号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53197601XXXX18

案号:

1、()云执号2、()云执号

案由:

1、合同诈骗

2、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

1、()双刑初字第47号刑事判决书

2、()双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黄忠进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扣押在案的元人民币,退赔被害人山国龙元、杨培富元。责令黄忠进继续退赔脏款人民币元。

2、黄忠进于年9月12日前偿还李庄借款本息合计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元,由黄忠进负担(于年9月12日前交纳)。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4

李映达

住址:双柏县妥甸镇东城社区居委会大房子村43号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53196807XXXX32

案号:()云执5号

案由: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由李映达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双柏县麦地新林场承包费11.万元,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99元,上述两项合计12.万元;二、驳回双柏县麦地新林场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3元,由被告李映达负担。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5

李正平

住址:双柏县石咢嘉镇茶叶村委会小荒田村6号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53197602XXXX15

案号:()云执37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双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正平给付徐成斌欠款元及利息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元,由李正平负担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6

谭志军

住址:双柏县妥甸镇工农路建筑公司住宿区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53199108XXXX13

案号:()云执93号

案由:盗窃

执行依据文号:()双刑初字第29号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谭志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7

高田祥

住址:双柏县独田乡独田村委会上凹郎村9号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53197912XXXX1X

案号:()云执97号

案由:盗窃

执行依据文号:()双刑初字第60号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高田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8

佘永华

住址:双柏县法脿镇者柯哨村委会同背后村13号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53198604XXXX35

案号:()云执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双民初字第92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佘永华给付王兴跃饲料款元,定于年3月20日给付1元(已当庭给付),年5月1日前给付元,年6月20日前给付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9

罗杰

住址:双柏县大庄镇麻栗树村委会果合么村5号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53198602XXXX10

案号:()云执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双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罗杰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杨秀英欠款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部分未履行

10

李鑫

住址:双柏县城东兴路82号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53198702XXXX19

案号:()云执号

案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双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张乃武工资款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元,由李鑫负担。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部分履行

双柏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下列被执行人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诚信社会体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已依法将其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并限制高消费。现将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媒体公布,敦促所有被执行人七日内到本院主动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1吴俊静

李关华

住址:双柏县法脿镇双坝村委会沙林果树村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53197XXXX18

案号:()云执9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李关华、李朝翠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双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金万元;年3月27日起计算至年6月21日止万元借款本金结欠的利息.91元;年6月22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二、被告李关华、李朝翠提供抵押的坐落于楚雄市鹿城镇胜景路汇东花园小区6幢的11套房产(房产证号为:楚雄市房权证鹿城字第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对判决第一项中确定的向原告借款的本金万元及利息的债务承担抵押责任,原告双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李关华、李朝翠负担。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2

李朝翠

住址:双柏县法脿镇双坝村委会沙林果树村

性别:女

公民身份号码:53197XXXX64

案号:()云执9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李关华、李朝翠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双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金万元;年3月27日起计算至年6月21日止万元借款本金结欠的利息.91元;年6月22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二、被告李关华、李朝翠提供抵押的坐落于楚雄市鹿城镇胜景路汇东花园小区6幢的11套房产(房产证号为:楚雄市房权证鹿城字第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对判决第一项中确定的向原告借款的本金万元及利息的债务承担抵押责任,原告双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李关华、李朝翠负担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3

宋波

住址:南华县龙川镇西街号2幢2单元室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XXXX13

案号:()云执44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宋波、李俊英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张存才借款元;案件受理费由宋波、李俊英负担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4

李俊英

住址:南华县龙川镇西街号2幢2单元室

性别:女

公民身份号码:XXXX20

案号:()云执44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宋波、李俊英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张存才借款元;案件受理费由宋波、李俊英负担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5

李聪

住址:禄丰县广通镇几子湾村委会田心村12号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XXXX17

案号:()云执87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聪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李富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年1月21日至年6月20日期间利息17万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元,原告李富负担元,李聪负担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6

昆明超信矿山服务有限公司

住址: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13楼D号

法定代表人:侯伟

组织机构代码:

案号:()云执号

案由: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云民初2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双柏县麻栗树煤矿一碗水矿井给付第三人毕成荣的赔偿款.20元,由被告昆明超信矿山服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案件受理费4元、公告费元,由昆明超信矿山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7

谢德昌

住址:双柏县爱尼山旧哨村委会大密孔村9号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53198708XXXX19

案号:

1、()云执11号

2、()云执号

案由:

1、民间借贷纠纷

2、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

1、()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2、()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一、谢德昌于年12月31日前偿还李存兰借款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元,由李存兰负担。

2、谢德昌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董娟赔偿款00元,并赔偿董娟年12月31日起至年3月10日止的利息损失.3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8

杞兆龙

住址:双柏县妥甸镇丫口村委会河头村36号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53196XXXX11

案号:()云执号

案由: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双民初字第70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解除李德发与杞兆龙于年1月26日签订的松脂采割承包合同;二、由杞兆龙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返还原告李德发承包款333元;三、由杞兆龙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李德发违约金00元;案件受理费4元,公告费元,合计元,由杞兆龙负担元,由李德发负担元予以面授。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部分未履行。

9

韩仙琼

住址:双柏县妥甸镇麦地新村委会下韩家村16号

性别:女

公民身份号码:53198503XXXX23

案号:()云执71号

案由:离婚纠纷

执行依据文号:()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婚生子尹国贵由被告尹辅保抚养,韩仙琼从年6月起每月30日前支付抚养费元直至尹国贵年满18周岁。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禄丰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第29期)

为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禄丰法院定期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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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二等座以上和列车软卧,不得高档消费,并且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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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玉梅

2

吕金才

3

华柏情

4

周春艳

5

唐泽高

6

刘宁

王自斌

杨林生

赵丽菲

10

赵财孟

来源于楚雄市人民法院、双柏县人民法院、禄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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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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